15年间广州住宅车位从5万涨到45 停车难题症结在哪
2015-06-06 22:55:41 来源:
建设地下停车场,可缓解停车难 记者 郑迅 摄
广州目前停车位缺口约121万个。15年间,住宅车位的价格从均价5万元涨到了45万元。6月2日,首届广东楼市跨界论坛以“正视广州地下空间 直面南沙放开限购”为议题,围绕地下空间出让金缴纳是否合理、停车难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与会嘉宾均认为,2014年政府出台的《关于广州市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100条)缺乏民意基础,没有从广大市民的利益出发,压制了企业对于地下空间开发的积极性,使已经十分严重的城市拥堵及停车难问题更加恶化,不利于广州城市的长远发展。政府应该以开听证会的形式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新规缺乏民意基础?
此次论坛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地产商会指导,广东消费网、《NO.1广东地产》主办,搜狐焦点网、广州市房联、《消费者报道》杂志联合举办。
广东省地产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黄朝辉认为,去年政府出台的100条缺乏民意基础:一是对原有土地出让合同没有规定地下空间的,其土地出让金应视为涵盖了地上和地下建筑,不应额外追加收取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二是原有土地出让合同有条款明确规定暂缓缴交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应按原合同计收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不应按现市场评估价计收。土地出让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政府单方改变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政府行政红头文件不能凌驾在合同法之上。政府强推100条,首先开发商无力支付不合法、不合理高出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其次购置车位的消费者,要以高出原来成倍或数倍以上的价格才能买到车位,有些消费者即便买得起房,也买不起车位;第三,由此必然产生一系列有违公平原则的现象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第四,势必加剧市民停车难、交通更拥堵的后果。“当下的广州,由于上述问题不断发酵,很多楼盘的地下空间无法确权,导致发展商与业主矛盾日益尖锐,几近沸点,一旦总爆发,势必严重影响广州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广东省消委会法律顾问、知名律师陈联书表示:“土地出让金有问题,以前签订了合同但没有完全履行,要补交地价,是以现在的时间为节点?还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节点?”陈联书认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问题应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停车难题症结在哪?
合富辉煌房地产经济研究院院长龙斌表示:第一,地下空间的建造成本非常高,政府如果要鼓励地下空间的开发,应当规定更低的土地出让金甚至是免交,否则,必将提高开发的成本,最终仍然由消费者来承担;第二,这一规定和确权联系起来是不恰当的,与开发的规律相违背,会带来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当市场不是那么好的时候,开发商资金跟不上,还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会增加确权的难度,继而推迟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引发系列社会问题;第三,广州的地下空间出让金不应以市场评估价为准。建议广州参考上海,以基准地价为标准,其科学性和规范性是比较强的。
黄朝辉分析,如果按照几年前签订的合同,企业需要交的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可能只要几百万元,现在按照当下的市场评估价来计算,一下子要交几千万元,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对企业来说也是致命的。“政府应该有更长远的眼光,纠正红头文件高于法律的思维模式,鼓励开发商开发地下空间,有效地缓解停车难、停车贵的城市难题,这样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指数才会提高。政府要思考的是,一项政策要考虑是不是对广州市民的明天会更好!”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潘国璠认为,广州停车位缺口约121万个。15年间,住宅车位的价格从均价5万元涨到了45万元,并且仍在继续上涨。“广州发展停车场的难点在什么地方?还是在土地!”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应该撇清自己的利益,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来考虑,鼓励各种力量新建更多更方便市民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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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条”相关规定
2014年4月4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100条规定:“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暂缓征收地下建筑土地出让金的,除依法可以划拨外,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地下负一层按与其使用性质相对应的地上首层市场评估地价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地下负二层及以下面积按与其使用性质相对应的地上首层市场评估地价的25%计收土地出让金。本意见实施前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再计收或补缴土地出让金。”文/羊城晚报记者 赵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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