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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售大限将至 中钢恳请投资人手下留情

2015-10-16 11:05: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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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日前发声,若投资者对即将到期的20亿“10中钢债”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将无力兑付本期。发改委、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解决方案,希望投资者撤销回售登记

回售大限将至 中钢恳请投资人手下留情

钢铁行业仍处于寒冬,中钢集团也同样面临资金困难局面。

【财新网】(记者 鲁晓曦)

中钢集团的债务危机仍在发酵。其核心子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钢股份)发行的“10中钢债”,将于10月20日迎来回售期限。该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0亿元。投资人一旦行使兑付权利即会触发违约风险。

在日前向“10中钢债”投资者发布的一份公函中,中钢集团称:鉴于公司部分业务停摆,导致企业现金流枯竭。若投资者在2015年10月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将无力兑付到期本息,势必出现违约风险。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指:当约定情况出现时,投资人可以把债券买给发行人,相当于提前兑现。

中钢集团表示,发改委、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10中钢债”解决方案。希望投资者保持一致行动,撤销回售登记,中钢集团将按照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兑付难题。

中钢集团同时向投资者致歉,并恳请投资者对解决方案予以支持、理解和配合。

对于“10中钢债”违约风险,市场早有预期。中诚信国际7月初即将中钢股份及“10中钢债”的信用等级由AA-下调为BB,属于违约风险较高的债券类型。该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末,中钢集团总资产为1100亿元,总负债为1033亿元;而中钢股份总资产为1000亿元,总负债为950亿元。中钢股份负债占中钢集团集团总负债92%。

招商证券也分析称,中钢股份自2010年起盈利能力恶化,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性较差,筹资性现金流在 2012年至2013年均为净流出状态。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企,2013年为94.87%,货币资金对流动负债覆盖率仅为0.13。而大股东中钢集团难以给予有力的财务支持。

“如果没有外部援助,一旦下周二(即10月20日)投资者行使卖权,中钢股份仅凭自身财力无法完成债券兑付。”招商证券明言:“10中钢债”的违约风险很高。

现在外部援助迟迟未定。自一年前中钢集团贷款逾期、缺乏造血机制而濒临破产等情况暴露后,银监会法规部于2014年12月协调召开中钢债务会议,中国银行等牵头成立债委会,就如何处理中钢债务问题进行谈判,但由于几方分歧过大,进展胶着不前。(详细内容见财新周刊报道《中钢千亿债务难解》,

面对债务危机,中钢集团也在积极自救,采取了业务重组、债务结构调整等措施。以集团旗下中钢国际(000928.SH)为例,今年4月注入优质资产后,其盈利能力已有提升。三季度业绩预告显示,今年1月至9月,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3.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约400%。

但置身下行周期的钢铁行业,中钢集团的自救行动笼罩在阴影中。据中钢协统计,全国大中型钢企上半年营收1.5万亿元,同比下降17.9%;主营业务亏损216.8亿元,增亏167.7亿元。至7月份,亏损企业户数占比超过50%,行业进入困难阶段。

另据广发证券数据显示,钢铁行业整体盈利弱于去年同期,平均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下降19.82%和14.88%。

作为中钢集团核心子公司,中钢股份是一家钢铁生产企业的原料供应商和产品代理商,主要经营铁矿石、镍矿、萤石、钢材、钢坯等贸易以及提供对应的国际货运服务。

此次中钢集团恳求投资者手下留情是否沦为一厢情愿,4天后将由债权人揭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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