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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力挺12大重点行业“出海”

2015-06-06 11:20: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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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文力挺重点行业“出海” 

  本报记者 冷万欣报道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与我装备和产能契合度高、合作愿望强烈、合作条件和基础好的发展中国家作为重点国别,积极开拓发达国家市场,以点带面,逐步扩展。《意见》还提出,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国务院发文力挺“出海”的12个重点行业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类是基础设施,比如铁路、电力、通信;第二类是生产原料,比如水泥、钢铁、建材、有色等;第三类是终端消费品,比如纺织、汽车;第四类是科技制造业,比如工程机械、航天航空等。

  其实近年来中国加快装备“走出去”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最为明显的就是境外直接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海外直接投资增长14.1%,达1029亿美元。今年第一季度,我国非金融类企业在全球143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境外直接投资额257.9亿美元,同比增长29.6%。

  据悉,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与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家的产能项目合作,取得成效。我国与哈萨克斯坦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机械、有色、轻纺等产业领域进行了对接,已签约28个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30亿美元,对我国优势产能开拓国际市场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同时,我国与印度尼西亚、埃塞俄比亚、埃及等国家初步确定了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的短期收获和长期项目。

  此外,有消息称,商务部已经明确表态,将结合行业优势和东道国特点,明确提出支持铁路、核电、汽车、船舶、化工、冶金等优势行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优势行业的对外投资合作,重点用于可拉动国产装备出口的境外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大宗商品贸易及境外经贸合作区等使用人民币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利于促进优势产能对外合作,形成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不断提升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这也有利于实施“一带一路”、中非“三网一化”合作等重大战略。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指出,在“走出去”过程中要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同时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充分发挥我国资金、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装备制造合作。

  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与其他国家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仲济银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重要的是“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具体合作模式”。

  “一般而言,同国外企业合作的模式都是产品出口,建立代理商,形成自己的分支机构,逐步建立子公司,如果当地许可,最后实现独立运营。”仲济银告诉记者。

  他认为,无论哪一种模式,都是要达到互利共赢的结果。而实现独立运营是对当地情况充分把握以及国际化能力成熟的表现。

  仲济银指出,不能说哪一种模式更好,只有哪一种更适合。要根据当地的监管条件、当地的市场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新阶段,加快铁路、电力等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对于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是十分有帮助的。随着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积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投资合作,也有利于深化我国与有关国家的互利合作,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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