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
2015-10-08 10:48:38 来源:
深圳市宝安高科技医药发展公司:
你司1993-12地块于2008年被市政府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处置方案为“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我局依法对你司核发《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告知书》告知该宗地处置方案为“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及《深圳市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第二项处置措施:
(一)按征收基数的20%收缴土地闲置费;
(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你单位自本告知书公告期(60个自然日)届满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人:黄锦波
联系电话:27807440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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