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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惩罚之外还应开“社会罚单”

2016-04-19 09:18: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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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剐蹭对方车辆,一位年轻的快递员被司机当众掌掴至少6次。目前,打人者因寻衅滋事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原本是一起很小的交通纠纷,双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交管部门认定后自会有说法。司机不分青红皂白,张口骂娘,抬手扇脸,让人义愤填膺。

如此肆无忌惮地对弱者施暴,说明了当事人观念的扭曲和心态的失衡。在现实中,类似的大打出手时有发生,比如当街辱骂环卫工,拳打脚踢小区保安,欺侮饭店服务员,都是怯懦地选择了弱势群体,当成自己泄愤的出口。

这种霸凌恶行,包括肢体上的伤害、语言中的侮辱,不仅在身体上对受害者产生重大损伤,更会在心理上给其造成难以磨灭的疤痕,使其自尊感降低,焦虑感加重。

霸凌现象还会向整个社会释放毒素,污染人们的眼球,产生负面的示范效应,并制造出一种崇尚暴力、恃强凌弱的错误观念。试想,见多了对快递员的打骂、对保洁员的侮辱,必然对人们的交往心态产生影响,对社会公平心存疑虑,如果发现纠纷对方是弱势群体,难保有人不会心生邪火,肆意胡为,长此以往,将严重干扰社会心态和社会风气。

因此,对霸凌者必须加以严惩,提高其任性成本,维护良好的社会风气。

法律应当为弱者撑腰。对霸凌恶行的惩罚,要及时、公开。一旦发生暴力伤害,执法者要迅速介入,能制止的及时制止,已经产生伤害的要切实依法惩处,要避免听之任之、大事化小的不作为现象。此次北京警方快速行动,依法拘留掌掴快递员的司机,就是执法部门及时作为的表现。

在法律惩罚之外,还应给施暴者开出“社会罚单”。借鉴旅游部门把不文明游客列入黑名单的做法,是否可以把霸凌者也纳入类似的社会规诫体系?这样可以限制其后续的社会行为和活动,让他每迈一步、每做一事都有困难。社会惩处的目的,是要正告那些心存凌弱恶念之人,一旦放纵自己,就会变成过街老鼠,不但人人喊打,而且处处受限,看你还霸凌得起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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