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申颐置业建房没有保温层 私制房屋验收报告
2016-12-09 15:54:11 来源:
鸿盛新城项三期的阳光城 鸿盛新城项目三期的阳光城没有保温层的30多栋电梯洋房 近日,接到郑州市上街区鸿盛新城项目知情人反映,...
鸿盛新城项三期的阳光城
鸿盛新城项目三期的阳光城没有保温层的30多栋电梯洋房
近日,接到郑州市上街区鸿盛新城项目知情人反映,称位于上街区峨眉路与许昌路交叉口东南角,鸿盛新城项目三期阳光城,开发商河南申颐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有数十栋小高层的电梯洋房没有保温层等存在严重的安全质量问题。开发商还与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串通一气,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代替上街区建设部门,私制出具房屋质量合格验收报告,进行弄虚作假,并公开向社会售房欺骗购房者。截至目前,大部分业主已开始装修,一部分业主也已入住。对此,上街区建设局有关领导不作为,存在严重的失职。
开发商正在预售不合格的房源
据了解,按照国家节能的规定和建筑节能的要求,新规划的楼盘必须要做保温层,尤其是长江以北地区。外墙保温包是在主体结构的外侧,能够保护主体结构,延长建筑物的寿命,有效减少了建筑结构的热桥,增加建筑的有效空间。同时,也是为了消除冷凝,提高了居住的舒适度。
据上街区鸿盛新城售楼部工作人员介绍,鸿盛新城三期阳光城占地100多亩,建有30多栋小高层电梯洋房,每平米均价在4500—4600元之间,户型建筑面积在110—140平米之间,五证齐全并通过房屋质量合格验收,目前房源基本已经售完,需要那套房我带你去,验收报告都在房屋内贴着。
鸿盛新城三期阳光城施工图纸上显示:要求开发商必须做房屋保温层,开发商篡改施工图纸
据了解,2013年8月鸿盛新城三期阳光城开工建设,2014年阳光城主体工程完工,2014年7月1日上街区房管局对阳光城部分房屋颁发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向社会销售没有经过验收的商品房。目前,三期阳光城房源已基本售完,大部分业主正在装修,一部分业主也已经入住。
据上街区鸿盛新城三期阳光城项目知情人说道:“开发商河南申颐置业有限公司,内部私制的鸿盛新城三期阳光城房屋质量验收合格报告上,竟然是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名,保温层都没有做,是怎么验收的?开发商、监理单位怎可能取代建设部门,自己出具房屋质量验收合格报告呢?真是无法无天了,更令人气愤的是,开发商根本就不听工程质监站的,开发商上面有关系,下面建设单位根本管不住开发商,不然也就不会出现,违规却无人监管的局面。”
鸿盛新城项目开发商与监理单位在串通一气下,出具的三期阳光城房屋质量合格验收报告,进而欺骗业主
对此,郑州市上街区工程质量监督安站长说道: “从2012年国家强制规定,新建楼盘必须要保温层,鸿盛新城三期阳光城房源没有做保温层,没有经过我们单位的工程质量合格验收,不过我们早已经下发整改通知,目前开发商还是没有进行整改,开发商不整改,我们单位就不出具房屋质量合格验收报告,开发商即使拿到五证,没有我们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业主在房管局一样办不下来房产证。”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来源:中国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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