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后胸部一大一小 女子裸胸维权
2016-02-26 11:32:32 来源:
为了更美的“事业线”,25岁的李爱美(化名)来到长沙爱思特医疗美容医院(以下简称爱思特),花费4万余元进行了假体隆鼻、隆胸等手术。然而,手术后她发现,自己“鼻部歪斜,胸部一大一小、乳头不在同一水平线、乳房没有波动感”。
李爱美找到爱思特,希望院方赔偿。协商未果,李爱美两度到医院散发传单、裸胸“讨公道”,医院工作人员只好将其请到“VIP室”,并安排两三人陪同,以防止其用过激方式扰乱医院秩序。
2月24日上午10点半,人民中路爱思特医院前坪,李爱美从手挽袋里拿出一叠传单,散发给医院顾客和过往路人。传单上有她手术前和手术后的胸部照片,身材瘦小的李爱美完全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一遍遍诉说自己在爱思特的遭遇。
近4个多月来,25岁的李爱美一直奔走在维权之路上。24日,她向潇湘晨报投诉称,自己在维权过程中被爱思特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爱思特医院对此回应称,医院专家已为李爱美制定二次修复方案,而将其“请到VIP室”是为了协商解决问题。
患者投诉
整形后鼻子歪斜胸部僵硬
李爱美原本从事美甲工作,以前身型肥胖的她自去年瘦身后,胸部也明显“缩水”。为了变美,去年10月17日,她到爱思特进行了假体隆鼻、耳软骨垫鼻尖和隆胸等多项整形手术。
然而,手术后李爱美发现自己“鼻部歪斜”,强烈要求取出假体。医生却告诉她,术后有三个月至半年的恢复期,如恢复期满后鼻部仍有歪斜,可进行鼻部修复调整。去年11月14日,李爱美要求院方取出鼻假体。经双方协商,医生当天对其进行取鼻假体术,免除手术费及杂费,但假体隆鼻术及耳软骨垫鼻尖术项目费用不予退还。
过了三个月的恢复期后,李爱美发现由爱思特“赵院长”主刀完成的丰胸手术也有问题:左边胸部明显小于右边、乳头一高一低、手感僵硬且没有波动感,“伤疤做到肩膀上,手术部位也一直疼痛不已。”
多次协商未果她脱衣维权
1月10日,李爱美将这一情况反映给医院,对方要请总部专家复查并制定出二次修复方案。李爱美询问相同情况的病友发现,“(修复)手术失败率很高”。她没有同意医院的修复方案,而是要求医院作出相应赔偿,自己另找医院进行胸部修复。
因多次协调未果,1月15日上午10点多,李爱美拎着数百张传单来到爱思特二楼大厅,散发给了20余名顾客。同时,她脱光上衣,希望为自己“讨公道”。约10分钟后,李爱美被医院保安和工作人员请到一间办公室“协商”。李爱美说,双方依旧没有协商成功,随后,自己被两三名保安“看守关押”在房内,直到当天下午5点才得以离开。
1月16日上午9点多,李爱美以同样的方式到爱思特医院维权。她说,自己再次被“关押”进办公室,当晚7点,问题没有解决,她不愿离开,被两三名保安抬出医院,“扔在雨中的湿地上”。
李爱美说,整形失败后,她为了维权无奈辞去了工作,生活也被严重打扰,身心疲惫不堪,无奈采取了裸胸这样的维权方式,“只希望爱思特还我一个公道”。
爱思特回应
关于隆胸手术
不可能两边完全一样大小
“她(李爱美)指出的术后问题,都是可以通过二次修复改善的。”24日上午,爱思特医务科科长王宏禹回应称,李爱美术前签订了手术同意书,“因为是医疗手术,没有绝对的说法,不可能做到两边完全一样大小。”对于“波动感”,王宏禹解释,假体植入法隆胸是通过隐蔽的手术切口将假体植入乳腺下或胸大肌下,“她(李爱美)选择的假体是放在胸大肌下,波动感效果不如放在乳腺下的。”
王宏禹拿出一张签字凭证称,“每个假体价格不一样,植入位置也不同,她签字同意用这款假体。”他说,医院邀请总部的专家做二次修复手术,但李爱美不信任医院,坚持去外院修复。
24日上午,双方协调过程中,李爱美仍拒绝在爱思特修复,要求医院赔偿。对于这一要求,爱思特另一负责人表示“不可能”。该负责人称,“医院有能力修复好。除非专家无法处理,才会支持去外院修复。”
关于“限制自由”
只要对方不过激维权是可自由进出的
对于“非法关押”,王宏禹说,李爱美向其他顾客散发传单,继而采取脱光上衣的方式维权,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办公秩序,工作人员被迫上前制止,将其请到二楼的“VIP室”。
王宏禹说,协商期间,李爱美索赔28万元,医院无法同意。“为了避免她出去扰乱办公秩序,医院才安排两三人陪同。”王宏禹说,医院对李爱美不存在“关押”,其间提供了饭菜和茶水,也没有抢夺手机等财物。此外,他也向李爱美反复承诺,“只要不继续发传单、裸露上身,不采取过激不当行为,是可以自由进出的。”
记者调查发现,16日上午11点多,李爱美因人身自由遭限制拨打110报警,左家塘派出所两名民警到场调解。不过,因为李爱美拒绝协调、拒绝走司法途径,民警只能先行离开。王宏禹说,等民警走后,李爱美又多次反复通过不当方式维权,他们只能将其劝留在VIP室。当晚7点半,医院所有部门已下班,李爱美仍不愿离开,考虑到下班了无人照顾,医院又有很多贵重财物,“便让保安将她抬出去了”。
医院为何不报警?对此,王宏禹解释称,民警到场处理时他曾建议,医院派一名代表和李爱美一起到派出所调解室调解,“但她拒绝去调解,民警表示不能强制带走她”。
律师观点
“裸胸”维权不可取,应选择合法途径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如果认为医院方存在过错,依照相关规定可要求院方封存病例,便于维权。”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建议,爱思特与患者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有三种途径可走,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二是向医疗机构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通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解决;三是起诉到法院。
“三种途径不分先后,患者可以任意选择,如果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继续维权。”刘明说,李爱美通过裸胸的方式维权,这一做法不可取,应选择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刘明说,患者进行维权时,医院应该做好解释工作,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或遭遇患者以违法甚至犯罪方式“维权”时,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介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各种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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